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分析,这些举措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三大国际贸易业态的扩大开放,同时在通关便利化、免征关税措施等方面也做出调整和部署。“应该说,这些措施安排涵盖了国际贸易全领域、全流程,是新时期推动我国制度型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他说。
——人畅其行,营造更好投资环境。
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既是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要求,又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具体举措。记者注意到,措施结合经营主体诉求建议,提出两方面制度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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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入境和停居留期限,为外国专家的家人来华共同生活提供便利条件,保障专家人才在华安心工作、生活;二是对拟在试点地区筹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其临时入境停留有效期放宽至2年,并允许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相同的入境和停居留期限。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聂平香说,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等在内的多条举措安排,有利于跨国公司商务人员在国内更加便利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外资在华发展创造更便利的条件,方便我国更好吸收利用外资,也体现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
——资金流护航,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度。
推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对于提升外国投资者跨境投资的便利程度、丰富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渠道,措施也作出诸多安排。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长王志毅表示,“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等内容与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保持了一致。另外,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的新金融服务、相关企业和个人可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压缩相关金融服务审批时限等都将为中外资金融服务提供者创造更公平、开放、稳定和透明的竞争环境,为相关金融机构业务扩展提供更大空间。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金融相关举措的落实落地,从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角度予以配合,支持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依法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
“德意志银行也期待未来通过跨境现金管理、贸易服务和外汇管理等银行解决方案,在货物贸易创新和服务贸易便利领域更好地服务客户。”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企业客户部首席运营官熊伟对记者说。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商务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加快推进各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并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对确需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都将在一年内完成;试点措施实施一年后,开展系统总结评估,将效果好、风险可控的试点措施复制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压力测试。
“按照‘边试点、边调研、边总结、边推广’的要求推进,这种节奏体现了我国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务实性原则,将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力,真正惠及企业。”郑伟说。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指出:“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综合试验平台,是探索制度型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先锋。充分发挥这些平台先行先试作用,不仅能为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破冰、破题,还能为推动加入更多高标准经贸协定、参与更多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等积累经验和条件,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添蓬勃动力。”